大沥镇20192020年零星修补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沥镇2019-2020年零星修补沥青路面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2019】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沥镇2019-2020年零星修补沥青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道路建设项目,工程主要内容有:沥青路面破除及修复、路面加铺沥青、沥青路面不规则裂缝修复、混凝土路面不规则裂缝修复等。
2.3 计划工期:从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实施,至工程结算金额达到600万元或二年期满终止(以签订合同当天开始计算),每个零星工程的质保期为一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当天算起。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
本工程对大沥镇所辖沥青路面破除及修复、路面加铺沥青、沥青路面不规则裂缝修复、混凝土路面不规则裂缝修复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每个零星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或施工方案为准。
投标最高限价为:90.00%。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费率包干。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并结合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4)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信息”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注册专业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明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目前所在单位须一致,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19日(北京时间)。
5.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网上方式,由投标人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自行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无需再购买招标文件。
5.3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11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9年8月19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4 楼一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要求:
7.3 .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3.2 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 (法定代表人) 到场,在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3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网页打印件除外)
(4)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凭证外)包装在一个封套内(不作为密封性检查的内容),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详见***三《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的公告栏发布。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 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施工合同签订时,需同时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法律服务所进行见证,施工合同见证签订前须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鉴证。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 0757-85536768
招标代理: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盘福路广轻大厦6楼
邮 编:510040
联 系 人:古先生
电 话:131****5120
传 真:020-83***3125
电子邮件:534268089@qq.com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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