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四案三年维权路判调得当终落幕
2019年7月3日,马女士向常州市新北法院民一庭法官韩洲晶送来一面绣着“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大红锦旗。
时隔三年,马女士已不是初见时的无助、虚弱和尖锐,恬静的神情让人欣喜她的改变。红底金字的锦旗,承载了她在新区法院历经的四起案件、三年诉讼之路的艰辛,从无助、迷茫、坚强到平和,也体现了新北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努力、敬业和专业。
人人都说,人生如戏,全看演技。2016年之前的马女士,年轻活力,事业有成,夫妻恩爱。她一定没有想过有一天,丈夫汤某某会撕开伪装,如此仓促的想要从她的生活中退场。2015年9月,才32岁的马女士被诊断出患有克罗恩病,这是一种罕见的免疫系统病,因病情严重,至当年12月份她就连续接受了三次手术治疗。在这正需要丈夫悉心照料,精神抚慰的时刻,马女士万万没有想到,不久之前还含情脉脉,表示会永远对自己不离不弃的丈夫,在她住院期间就与第三人频频互动,言辞暧昧,甚至借故与她大吵,并于2015年12月搬出了双方的共同居住地,之后便对马女士不闻不问。
2016年5月,汤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马女士离婚。马女士不顾身体虚弱,一边鼻饲奶粉,一边参加了庭审。韩洲晶在了解了基本案情后,一方面通过庭审对基础事实进行固定,另一方面在庭后通过接纳、共情的方式与马女士进行谈心谈话,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谈话,以此对马女士进行了情绪疏导。一开始,马女士无法面对其丈夫对其态度的突变,加上突患重病,情绪敏感、负面、容易波动。经过多轮的协商,最终,马女士同意了由男方一次性支付其15万元扶养费的调解方案,但最终因男方反悔,只同意补偿她3万元,导致调解未成。
其后,汤某某分别于2017年、2018年起诉要求与马女士离婚,案件均由韩洲晶一手承办。这几起离婚案件的关键点在于女方情绪的疏导以及夫妻扶助义务中金额的确定。因为女方无法正常进食,只能通过鼻饲奶粉进食,住院期间人血白蛋白等必用的贵重药物无***、收据等依据,故对于奶粉的用量、贵重药物的花费以及术后持续用药的金额等均难以确认。因三次离婚均由韩洲晶一手承办,故其对马某病情的波动、双方的主观意愿、另有家庭共有财产需要后续分割等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通过在每一次庭审中证据的固定、正确家庭观的引导、情绪的疏导以及引导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产生合理预期,在三起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均能理性、克制。最终,法院于2018年11月12日判决双方离婚,并由汤某某支付马女士医药费、生活费、离婚后扶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二十余万元。
离婚后,汤某某再次起诉马女士一家,主张其在拆迁安置权益中的拆迁安置权益对价。受理该案后,韩洲晶迅速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得益于家事纠纷专职调解员潘亚平的多次协调,最终在开庭前以16万元对价调解结案。至此,汤某某彻底从马女士的人生舞台上退场。
“家事无小事”,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韩洲晶坚持以理促调,依法当判,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公平公正、司法为民”这八个字既是马女士对新北区法院家事专业审判团队的肯定,也是韩洲晶一直在践行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