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劳动仲裁专递投送确保办案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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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往采用普通快递邮寄文书,会出现拒收、错收、无签收回执、退件不及时、退件原因不明等情况,有碍当事人依法参与仲裁,不利于仲裁机构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经区人社局仲裁委与邮政部门共同研究,为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印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专用信封,信封上印有仲裁徽章等专门标识,详情单印有文书类型,包括案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裁决书、决定书等内容。收件人签收时即可知道邮件内容,签收同时也可进行回执反馈,安全、及时、准确的文书送达将更有力地保障办案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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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9:54: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