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近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评估小组对全市七个旗县区改革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2018年1月19日,一个看似平常的日子,却永远镌刻于巴彦淖尔反腐历史上。这一天,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市委书记常志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樊阔共同为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挂牌即开工,开局就冲刺。随即召开的市纪委监委第一次全体干部大会发出号令: “各级纪委监委要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承载起新的历史使命,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举旗扛责,纪委冲锋在前,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对标制图,精准放线施工,转隶、组建、选举、挂牌、培训、融合各“标段”蹄疾步稳、压茬推进,跑出了巴彦淖尔改革“加速度”。
从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这一天起,市纪委监委以全新的面貌和奋进的姿态踏上了反腐败斗争新的伟大征程。
勇于担责的“施工队长”和“突击队长”
任务体现信任,责任考验担当。我市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向以***同志为核心的***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市委牵头抓总,扛起主体责任,成立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常志刚担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樊阔兼任。
市委书记常志刚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带头并严格要求各旗县区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4次专门听取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工作情况汇报,4次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批示,3次到市纪委监委“现场施工”,强调要严格按照方案精准施工,把牢政治方向、注重稳步推进、加强实践探索,推进改革试点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落地。
市纪委强化专责意识,纪委书记当好“突击队长”,不待扬鞭自奋蹄,统筹加强对全市改革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先后召开纪委常委会议21次,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6次……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按时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委政法委在贯彻“1+4”制度体系中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作用,市检察院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严格执行改革政策。宣传、组织、编制、财政、公安等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营造了高效顺畅、心齐气正的改革氛围。
聚焦聚力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
对标对表自治区实施方案,结合地区实际,我市制定《巴彦淖尔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改革试点任务细化为21项具体事项,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
坚持内涵发展,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在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撤销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职务犯罪处3个机构,将相关职能整合至市监委,市、旗县区检察机关划转编制133个,转隶人员95人。将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由原来的24个缩减至21个,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由12个增加至15个。
人员转隶,前提是思想的转隶。为确保改革实施到位,市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先后与转隶人员进行谈心谈话4轮69人次,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教育引导转隶人员以“归零”心态融入新环境、适应新岗位、进入新角色。
2017年12月10日前,我市七个旗县区监委全部挂牌成立,成为自治区首家旗县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挂牌的市。2018年1月19日,市监委挂牌,实现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
转隶期间,市、旗县区检察机关共向纪委监委移交案件及问题线索744件,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转隶后线索不流失。
在加强机构整合、人员融合的同时,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为核心,分级开展多元精准培训,推进纪检监察业务融合。转隶挂牌以来,全市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579人次,被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监委抽调办案70人次,抽调参与市委巡察工作22人次,有513人次参与留置案件办理。
激活用足制度优势和反腐能量
改革让干部队伍聚合,实现工作力量整合。
从新起点出发,表面上是“1+1=1”的整合,实则正在催生“1+1>2”的反腐能量裂变。
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共52413人,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与改革前相比,监督对象增加了35752人。
依法赋权是挑战更是责任。 监委成立以来,全市各级纪委监委聚焦主业、稳中求进,忠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市委统一领导下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威力得到彰显。
1~7月份。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499件,立案257件,采取留置措施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2人;
——全市问责领导干部139人,问责党组织25个,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4.4倍和1.1倍;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46人次;
——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共查处典型问题3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通报曝光32批次48人次;
——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涉黑涉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雁过拔毛、“三务”公开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立案1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起。
依法依纪规范履责行为
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市各级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自治区“四个一”制度体系,纪委监委内部的执纪与执法各个环节实现了有效协调、顺畅衔接、高效运行,同时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制度,打通惩治职务犯罪各个环节,有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使用“12+3”调查措施,严格执行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纪检监察业务程序,把握专责专业需求,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运行管理,着力实现“两委”机关形重塑、神重铸。
纪委监委强化监督制约,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篱笆。建立“前台”和“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机制,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管、审理部门分设,细化调整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努力做到衔接有序、配合有力、运转顺畅;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审查调查人员监督管理。
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违规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办案登记备案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严明“八条禁令”,从用权、管权两端入手,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这个全新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将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一步一个脚印迈出新步伐,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新业绩。(记者 杨志利/文 通讯员 朱立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