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城管执法大队推行案件回访制度
2015年新年伊始,天宁城管执法大队受理(处罚)中心对于所办理的案件全面推行案件回访制度。该制度实行后效果良好,在获得群众认可的同时也在全市城管系统案件评查活动中获得了通报表扬。
受理中心首先设计了案件回访表格,表格回访的对象主要是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举报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回访内容主要是监督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执法办案人员是否依法行政,突出“四查二看”,一查执法队员在办案中的态度和效率,二查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有无保障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三查案件处理过程中,执法队员有无违纪行为;四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否运用得当,五看当事人违法整改情况,六看当事人对整个案件的办理情况是否满意,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同时承诺对于被回访人的一切信息保密。
通过实施回访、回查制度,一是有利于规范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对当事人进行了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此外,还在执法队员和群众间架起了一座便于沟通交流的桥梁,有利于增强群众对于城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有利于我们执法人员自查自纠,更有利于城管和谐执法环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