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 文 |
1 | 江苏金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常新行审环验〔2018〕14号 | 2018年6月27日 | 常新行审环验〔2018〕14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江苏金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成式污水处理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江苏金梓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集成式污水处理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集成式污水处理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6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罗溪镇机场南路60号,建成后新增年产集成式污水处理设备1000套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17年4月6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新环表[2017]086号)。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消音、防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二)固体废物:设置单独的生活垃圾堆场与一般固废堆场。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集成式污水处理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7)苏测(验)字第(1110)号]表明:噪声: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