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年处理8000吨含贵金属废料回收再利用项目 | 滨江经济开发区环保三路33号 | 常州弘驰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615万美元,在滨江经济开发区环保三路33号,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实施年处理8000吨含贵金属废料回收再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提取回收金块2000千克、铂金块300千克、钯粉800千克、银块4000千克、氯化钯700千克、硫酸钯700千克、金粒100千克、金线100千克的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剥离工序及电解工序产生的含氰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洗涤塔处理后排放;酸溶解、银分离、金精制、氯化钯生产、硫酸钯生产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洗涤塔处理后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洗涤塔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