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06日—2017年03月0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 文 |
1 | 关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丰收河污水截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新环表[2017]38号 | 2017年02月08日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批的《丰收河污水截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区经发局《关于丰收河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开经计[2016]304号)、滨开区预审意见均收悉,经受理公示和批前公示,我局审批意见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建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本批复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丰收河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丰收河北侧、魏安路两侧、长江花苑东侧。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69.3万元,建设丰收河污水截流工程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座丰收河预制泵(1座200m3/d,1座1000m3/d)及截流管道、压力管道和2座流量计井(规格2250*1000)。截流管道总长52米,压力管道总长809米。具体建设内容按《报告表》中内容实施。项目必须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模。三、你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二)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利用临近居民的卫生间。(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四)项目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四、项目建成后,凭你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材料向我局申请验收。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六、项目建设期间现场检查由滨开区负责,现场核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督查抽查。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8日抄送:区环境监察大队、滨开区。 |
2 | 关于常州新航动力装备开发有限公司天峰路(龙城大道-罗溪镇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新环表[2017]40号 | 2017年02月10日 | 常州新航动力装备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批的《天峰路(龙城大道-罗溪镇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区经发局《关于天峰路(龙城大道-罗溪镇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开经计[2016]272号)、罗溪镇预审意见均收悉,经受理公示和批前公示,我局审批意见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建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本批复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天峰路(龙城大道-罗溪镇界)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航空产业园内。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78.67万元,建设天峰路(龙城大道-罗溪镇界)工程项目。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管线及相应配套工程,同步实施雨水、污水、信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天峰路北起龙城大道,南至罗溪镇界,道路全长333.411米,一般路段标准宽度为34米。具体建设内容按《报告表》中内容实施。项目必须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模。三、你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二)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四)项目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四、项目建成后,凭你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材料向我局申请验收。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六、项目建设期间现场检查由罗溪镇负责,现场核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督查抽查。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0日抄送:区环境监察大队、罗溪镇。 |
3 | 关于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新环表[2017]41号 | 2017年02月15日 |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你单位报批的《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市发改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发改[2016]336号)、新桥镇预审意见均收悉,经受理公示和批前公示,我局审批意见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建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本批复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同意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建设地点为常州市新北区,东至新龙八路,西至云台山路,地块北侧为规划河道,南侧为国际学校。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45638.08万元,建设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实训大楼、汽修车间、立体仓库、报告厅、机电大类车间、焊接探伤车间、总装车间,配套建设门卫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73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445平方米。探伤车间涉及电磁辐射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需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相关评价。项目详细建设内容见《报告表》。项目必须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模。三、你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二)项目水污染防治要求: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接管进污水厂集中处理。2、营运期:项目应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并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总量控制(接管考核量):污水总量≤3194***吨/年。(三)、项目废气污染防治要求:1、施工期:建设方应加强管理,根据《常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采用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的洁净、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2、营运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报告表》确定标准。(四)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要求:1、施工期:加强管理,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确保建筑施工噪声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开工前15天办理建筑施工噪声环保申报手续,夜间施工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运营期:公用设施合理布置并优选低噪声设备,并设置相应隔声、消声措施;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隔声措施。各场界噪声排放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四、项目建成后,凭你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材料向我局申请验收。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六、项目建设期间现场检查由新桥镇负责,现场核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督查抽查。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5日抄送:区环境监察大队、新桥镇。 |
4 | 关于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江口核心区绿地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新环表[2017]47号 | 2017年02月15日 |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批的《三江口核心区绿地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区经发局《关于三江口核心区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开经计[2015]218号)、新桥镇预审意见均收悉,经受理公示和批前公示,我局审批意见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建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本批复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三江口核心区绿地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以北、天合路以南地块(藻江河与东支河交汇处)。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675.18万元,建设三江口核心区绿地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水系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亮化工程、音响工程、监控设备等,同步实施园林设施、防洪排涝等配套工程。规划用地面积40076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按《报告表》中内容实施。项目必须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模。三、你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二)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接管进污水厂集中处理。(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四)加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确保符合相应标准。(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四、项目建成后,凭你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材料向我局申请验收。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六、项目建设期间现场检查由新桥镇负责,现场核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督查抽查。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5日抄送:区环境监察大队、新桥镇。 |
5 | 关于常州新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夏墅镇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新环表[2017]49号 | 2017年02月23日 | 常州新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批的《西夏墅镇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区经发局《关于西夏墅镇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常开经计[2017]24号)、西夏墅镇预审意见均收悉,经受理公示和批前公示,我局审批意见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建议,在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西夏墅镇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境内。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西夏墅镇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管网的改造和南安河(前薛村-S239)截污工程,新建污水检查井52座,建设污水管网1484米。具体建设内容按《报告表》中内容实施。项目必须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模。三、你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二)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施工营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四)项目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四、项目建成后,凭你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材料向我局申请验收。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六、项目建设期间现场检查由西夏墅镇负责,现场核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督查抽查。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3日抄送:区环境监察大队、西夏墅镇。 |
公示期限 | 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3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985177984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