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车辆部件喷粉、喷漆技改项目 |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富康路5号 | 常州协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苏州科技学院 | 投资270万元,在综合车间2楼空置区新增间歇式喷粉、喷漆成套设备,对现有委托加工的产品自行进行喷粉、喷漆处理。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产能不增加。 | 1、废水: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打磨、喷砂、喷粉等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除尘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进入焚烧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受理公示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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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