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开展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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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常农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武进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兽药经营单位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月14日,区农业执法大队监督检查了武进区现存的4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各经营单位功能室、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人员等均能按需配备,严格执行兽用生物制品冷链贮藏要求,对所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均能做好备案及台账记录。受此次疫情影响,兽药经营单位疫苗库存量不多。
下一步,区农业执法大队将从三方面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与区行政审批局做好对接,协调兽药生物制品准入条件,严格按照标准验收;二是强化兽药GSP后续监管,严防质量管理“滑坡”;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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