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计生惠民新体系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秉承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计生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理念,我市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加快出台奖励优惠长效措施,现已初步形成了“四救助、三免费、二优惠、一奖励”的新的计生惠民政策体系。
“四救助”就是实施四项救助政策。一是全面实施特别扶助制度。2007年,青岛市被确定为实施特别扶助制度的全国唯一的市级试点单位。从当年开始,由市、区市两级政府出资,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年满49周岁后,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或960元扶助金,有条件的区市特扶标准提高到1500元或1200元。去年,全市共发放特扶金281.04万元,2705人受益。今年上半年,全市特扶对象共3185人,6月底前 175万元特扶金已全部发放到特扶对象手中。二是建立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生活补助制度。利用计生公益金,对因计划生育手术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根据鉴定的等级,每人每年给予2000-6000元的生活补助金。三是建立计生家庭特别救助制度。对特困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或患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予5000-20000元的救助金。四是建立低保计生家庭生活补助制度。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和抱养的领取农村低保金后,增发三分之一的专项生活补助,对低保独女家庭,每户每年再增发400元补助。
“三免费”就是落实三项免费服务。一是免费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全市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为农村和外来人口免费落实四项节育措施;同时,在全国率先将城镇居民计生四项手术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并将生育保险病种范围由81个扩大到120个,将单病种最高限额费用标准平均提高了近300元。二是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查体服务。市区两级每年出资770多万元,免费为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育龄妇女开展一次生殖健康查体,并对部分可由镇级服务站治疗的疾病免费治疗。三是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四项检测。自去年开始,我市每年投入400多万元,免费为拟合法生育的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四项检测、个性咨询指导和宣传服务,优生监测率达95%以上。此外,还有10个区(市)为新婚青年提供免费婚检,有4个区(市)实现了从婚检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优生系列工程全部免费。
新出台的两项优惠措施:一是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儿童在住院医疗、大病门诊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比非独生子女高出5个百分点;二是在按人均分配集体福利或安置拆迁时,独生子女户享受增加1人份份额的待遇。
我市还新建了一项奖励制度,即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由区市给予100至300元的奖励;对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后意外妊娠并落实补救措施的育龄妇女给予200元以上的补助。
“四三二一”计生惠民新体系的建立,不但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更在社会上营造了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对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