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 组织人事办深入村(社区)检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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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7月19日,组织人事办深入村(社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一、在合适场所挂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将成员、制度和职责上墙。二、组成人员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会议推选产生,有3-5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主任由非村(居)委会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不得兼任,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三、对村(居)务决策和村(居)务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记录完整规范的工作台账。
本次检查有效推进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为下一步工作的实施明确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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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19: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