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中药饮片备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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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为了净化我市的中药饮片市场,引导我市中药饮片市场进入良性循环,6月9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充分运用中药饮片备案登记作为加强中药饮片流通监管的辅助手段,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做好中药饮片备案登记工作。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由我市的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新版GSP和《常州市经营中药饮片备案登记操作规范(暂行)》的要求,对中药饮片供货商进行选择和审核后上报中药饮片备案登记材料。二是紧密结合日常监管结果,由各辖市、区局(分局)根据2013年度中药饮片监督检查、品种抽验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等情况签署备案意见。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具体品种的备案登记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该中药饮片供货企业的备案登记资格。三是充分依托第三方技术认可。由药学会组织业内人士组成中药饮片技术认可专家小组,对备案材料的符合性与准确性进行逐家认可。目前,我局已在网站公布了2014年经营中药饮片备案登记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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