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认真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为落实校安工程收费减免政策,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常州市物价局出台文件再次明确对校安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免收,1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或执行下限收费标准。本次校安工程收费减免优惠的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和情况反馈,校安工程建设收费减免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能全部执行到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减免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过长,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跨区域收费不能减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市物价局将与市校安办、市教育局加强沟通,共同召集我市有校安工程的学校负责人座谈,进一步了解存在问题,明确政策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反馈对相关执收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提醒。另一方面,今年我局还将选择2-3个校安工程全程***服务,及时给予政策支持,帮助做好与相关执收单位的协调和沟通,确保校安工程减免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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