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政法机关服务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
1月16日上午,武进区召开的政法机关保障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座谈会,围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全区政法机关将以法为纲,突出引导和打击,促进企业环境守法,改善环境质量。区委副书记叶明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金才,副区长、武进公安分局局长张强,副区长薛红霞,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区生态办汇报了2017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区环保局汇报了2017年环境案件查处情况。
2017年,武进全力书写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生态文明建设篇章,推进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7件,同比增长50%;查封、行政拘留、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新型案件173件,位列全市环保系统第一;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8件,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6件,采取刑拘等强制措施42人。
围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目标,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法治办、武进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经开区综治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作了汇报交流。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金才指出,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坚持能动执法、联动执法、规范执法、快速执法,增强执法工作对生态环境违法违章行为打击的震慑力。
区委副书记叶明华表示,2017年,政法各机关在护航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上,有安排、有举措、有氛围、有效果,2018年更要大有作为。要进一步引导企业守住环保底线,突出强调“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充分体现司法打击的震慑作用,全力以赴确保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千方百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积极探索有效的保障体制和机制。区生态办要围绕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明确部门和板块的环保责任清单;政法机关要总结经验,有效探索体制机制;纪检部门要围绕生态保护引领区的责任追究,完善监督执纪体系;公安部门要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争在全省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上创响武进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