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化国标试点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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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10月21日—22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专家组调研常州市机关事务工作,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化国标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备案管理、使用权登记管理、档案管理”三项国家标准试点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鲍轶欣肯定常州标准化工作理念先进、意识超前,由点到面、由面及全,形成了完整“生态链”,标准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18年5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省级试点;2019年4月,承担国管局、国家标准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化试点任务。2年多来,围绕试点工作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着力推进标准实施,形成具有常州特色的“13455”标准化工作思路,建成174项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构建“3+4+5”标准化运用体系;圆满完成省“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任务,《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党政机关会议服务工作规范》成为省地方标准,填补省内两项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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