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春节期间城乡环境老问题再抬头
人生活在地球上,既可以成为污染环境的“作恶者”,也可以成为改善环境的“建设者”。这一“正”一“负”,可以放大出多倍的效益。再小的污染乘十四亿,就是大问题,千万不要小看一个人的作用: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只顾自己的心意随意而行,都想“破坏”那么一点没什么大不了,那么众多“小恶”累计起来,就会令环境变得恶劣;如果每个人能做一点点有益的事,那么众多“小善”累积起来,环境就会有很大改善。可见,坏事再小,累积起来其危害就变大;一件好事不大,积少成多就可能变成大好事。这也正应了古人所说的“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元宵节过后,有关“过年到底该不该燃放烟花爆竹”、“满庆城都是孔明灯的‘尸体’”、“春节,庆城的街道惨不忍睹”的抱怨图刷爆朋友圈。可见,人们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了,并且对年俗的理解趋于理性了。人们在追求幸福、快乐的同时,也非常在意生活环境质量的高低。也体现出广大群众对过一个安静、平安、祥和春节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一、燃放烟花爆竹不能任性为之
每年春节前,政府就号召大家为了空气质量,尽可能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而一些群众无视燃放时间、地点的限制,在具体燃放行为上比较任性而为,甚至有的群众不顾自身及他人安全,酿出伤人及火灾的安全事故。大家应该看到,每年春节,一些人都要紧绷神经、随时待命——每年春节都有消防战士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扑救因燃放而引发的火灾;每年都有医务人员放弃休息、全力抢救被烟花爆竹炸伤的病患;每年都有大批环卫工人为“打扫战场”而付出额外劳动,牺牲了自己与家人团聚的时间。治理污染,人人有责;改善环境,人人可为。那么,自觉地“限时、限地、限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就可以在继承传统习俗的同时,让我们听到的鞭炮声能少些、再少些,让我们呼吸的空气能净些、再净些。
二、孔明灯没有大家看到的那么“漂亮”
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孔明灯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孔明灯属于明火,燃烧后飞行高度可达千米,飞行距离可达数十公里,且燃放升空后不易控制,极易引发火灾或者威胁高压供电设备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存在消防、治安等诸多安全隐患。冬季植被干枯,孔明灯只要落到干草上就会点燃整片山体。值得注意的是,孔明灯在燃烧升空,倾斜飘动的过程中可能会随风挂到海拔较高山体的植被上,绝不是“倾斜升空,垂直熄落”这么简单。另外,孔明灯的残骸、碎片落到地上或挂到树枝上,环卫工人清理起来会很麻烦。为了树枝上的残骸,只能动用高空车摘取。孔明灯全面禁放是大势所趋,请向孔明灯说“不”。
三、垃圾污染不能光靠扫
春节期间,不论是城区还是乡镇,垃圾都随处可见:街道、绿化草坪、沿路水渠、各大超市门前以及无照商贩所到之处尽显狼藉。一地的垃圾来不及清理,满是油污的食品包装袋、竹签子铺了一地,踩过之后,脚底下黏黏糊糊。据了解,庆城环卫工人共计210人(包括拉运工),可春节期间,城区每天就产生垃圾多达100吨以上,平均每人每天至少要清扫半吨垃圾。想彻底解决垃圾污染,这事儿不能光靠扫。
在诸如此类卷土重来有“抬头”迹象的环境老问题上,各相关部门都应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深度,并付诸于行动积极监管整改,引导公众崇尚环保理念,并以环保思维和环保方式处理身边的社会事务,公众也要切实提升环保自觉。当环保意识真正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时候,促环保、讲环保的大环境就会自然形成,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秩序必将得到最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