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地税稽查局银行业自查工作全省领先
按照总局和省局关于2012年银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常州地税稽查局强化认识、周密准备、精心组织,在全市积极开展银行业自查工作,做到了两个领先: 一是自查效果领先。截至2012年5月31日,自查户数38户,有问题户数30户,自查税款2505.72万元,在全省名列第二,其中自查营业税款达到1685万元,列全省首位。 二是自查水平领先。此次自查过程中,稽查局及时对检查过程中反映出的各项线索、数据进行解剖式分析与总结,发现了两个全市银行业普遍存在的营业税问题:一是转贴现业务发生时,将转贴现支出直接冲减贴现利息收入后按轧差数申报缴纳营业税;二是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以上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未在合同约定的付息日申报营业税。在向省局稽查局汇报后引起了重视,省局稽查局以常州局提出的两个营业税问题为重点内容布置全省银行业开展第二次自查工作,这对规范与整顿银行业税收秩序、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