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刚性约束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提出的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要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青岛市财政局按照“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今年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首次尝试对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批复,从源头上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刚性约束。
一是科学评定绩效目标,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基础。在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过程中,市财政局组织对39项41亿元市级专项资金实施了预算评审,在对项目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评定的基础上,重点对绩效目标设置从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科学评定,使绩效目标符合“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要求。
二是严格批复绩效目标,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刚性约束。今年市财政局从已评审的专项资金中,选取体育产业资金、应急指挥管理资金、农村卫生经费、粮食专项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6项专项资金中的42个具体项目,在批复单位部门预算的同时,试点进行绩效目标批复。将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程序加以固化,有效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刚性约束。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在不断完善预算评审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批复工作,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以促进部门和单位增强支出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