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金坛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主动履职、周密部署、从速推进、督促问效,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区委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及时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区委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巡视常州市金坛区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和巡察工作三个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并以送审稿形式分别报送省委巡视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审核。1月20日,区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2月2日,区委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并在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排查问题,制定11个方面30项任务115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紧扣节点、有效推进。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研究部署,亲自谋划指导,带头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为确保整改主体责任逐级压实,区委要求各责任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切实承担起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亲自部署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并对整改进展情况亲自审核把关,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推进情况;各牵头单位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将各类问题整改到位,绝不允许出现“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搞选择性落实等现象。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区委常委会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区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向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发放提醒清单、交办清单,要求每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每一条措施整改完成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各单位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问效,逐项对账销号,推动整改措施真正落细落实,取得预期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点名道姓曝光,严肃追责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未能学懂弄通,未能做实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深入开展集中培训、领导宣讲、专题学习、统一测试等活动,分别邀请上海市委党校卜新兵教授和浙江省委党校王希坤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到挂钩联系板块和分管部门开展宣讲,组织部分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为期4天的专题培训,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应知应会闭卷测试,全面提升学习质量和水平。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区四套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促进班子成员充分认清学习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三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委将今年的工作主题定为“两个加快创新提升年”,制定“创新提升30项”重点项目清单,召开全区“两个加快创新提升年”动员大会和工作部署会,切实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各项工作创新提升。坚持考核导向,贯彻落实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和考核要求,将“高质量发展推进落实工作”专门列入2018年度区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将“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和土地复垦工作”专门列入2018年度镇、街道、园区工作考核,并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纳入考核指标体系,2018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8家,总数达124家。加大区级财政投入,2018年科技经费由2017年的8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2019年整合科技人才项目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新增人才购房补贴、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农业科技投入等项目,合计预算安排各类资金2.8亿元。四是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同等领域,组织开展金坛区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研究,预计4月底前形成总体方案。五是加大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有序推进13所在建学校(幼儿园)建设,良常中学等8所学校(幼儿园)将于2019年9月1日竣工投用,华罗庚中学滨湖校区等5所学校(幼儿园)将于2020年竣工投用;金坛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金坛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加快推进。结合金坛实际,参照周边地区建设情况,重点围绕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建设内容等开展金坛大剧院规划研究,已拟定项目选址、用地计划、资金安排等。
2.关于“债务风险问题凸显”问题的整改。一是有序推进区属国有公司重组和市场化转型,印发《区属国有股权委托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分批次将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级机关部门、单位的区属国有股权委托区管国有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逐步厘清政府与企业债务关系,做到政企彻底分开,不断强化运营管理和风险管控,促进国有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第一批区属国有股权委托管理企业名单已于3月2日正式公布,各项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二是建立更加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管控机制,根据***、***关于政府性债务管控最新部署要求,修订完善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债务管控监测体系。三是严控债务规模,按月统计分析政府性债务余额,用好财政部债务监测平台,按月更新政府隐性债务数据。多渠道筹集各类偿债资金,如期足额完成了2018年化债目标。四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政府预算,除保障重点、民生等支出外,其余一律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压减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行政性经费。科学有序推进商业地块出让,督促区管国有公司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切实增强化债能力。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用足用好金融政策,对每笔融资计划进行合规性审核,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五是严禁违规举债担保,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层面上强化对国有公司发行债券等各类融资行为的监管。
3.关于“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生态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再次校核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函》要求,完成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再次校核,并已上报常州市,待省政府批复后,将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相关管理考核办法。二是编制完成《金坛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时序进度、责任单位,按计划落实整改销号,并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矿山、宕口环境治理,茅东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石家山外围环境治理等加快推进;方山森林公园2万平方米植被破坏区域已完成复土整理和乔木种植工作,预计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施工。四是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继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2018年10月以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5起。五是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编制三年蓝天保卫计划实施方案,排定2019年蓝天保卫战工程项目。召开企业废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加大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关停常州市华阳科技有限公司。六是按照省和常州市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正加快编制纠偏报告。七是依法查处绿利来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长江造型公司非法倾倒废渣等污染环境问题。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危废处理和危废处置单位建设,调整危废重点源监管名单,进一步明确危废重点监管对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4.关于“乡村振兴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一是整体谋划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出台2019年区委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分解表,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强化落实《金坛区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明确的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目前,38.8公里农村公路已全面开工建设,茅山旅游大道景观提升工程进入招标阶段,上阮连接线等农路景观提升工程进场施工。结合机构改革,推进全区涉农资金整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城乡办学布局和办学条件,良常中、小学等8所学校(幼儿园)已进入室内装修、室外附属设施建设阶段。改善农村医卫条件,委托徐州卫校招生培养30名村医,有序推进28家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按照“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要求,基本完成第一批5个被撤并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其他被撤并乡镇均分别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整治,同时积极组织各镇、街道向上申报省住建厅被撤并乡镇整治项目。二是突出规划引领,乡村振兴战略村庄布局规划已经区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已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并开始编制方案。明确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并要求各板块加快启动编制,柚山村美丽乡村规划方案已由常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审议通过,谢桥村美丽乡村规划已形成初步方案。三是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2月赴南京农业大学就共建南京农业大学常州研究院进行初步洽谈,3月赴省农业科学院讨论规划修编,并与上海海洋大学、扬州大学等4所高等院校和1家科研院所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完成数字化渔场项目土地流转工作,土地清障、项目详细设计、招投标资料编制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长荡湖大闸蟹”区域公共品牌策划团队已确定,策划方案已启动编制。薛埠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已完成246亩科技展示基地土地流转、土地平整、品种规划布局等工作,联农示范基地建设类项目已拓植茶果新品种基地近300亩,茶文化品鉴驿站已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已完成进度60%,新拓植茶园面积400亩。积极开展各类新技术培训350人次,印发学习培训材料1000余份。四是出台实施《关于针对我区部分低收入住院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通知》《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文件,加快研究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调整完善全区阳光扶贫“三个一”帮扶体系。积极组织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农户与用工单位有效对接,帮助其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增收。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1月30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全区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在2018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和2018年度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均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2018年底,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园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会议。二是3月6日召开全区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拧紧政治思想总开关,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和区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分别向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呈交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十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以来,将被巡察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区委巡察重点监督内容。2018年6月、11月,十三届区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分别对10个被巡察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
6.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省委专题巡视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委宣传部。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控,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调整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区委网信办,切实推进网信机构有序运行。三是落实网站属地管理责任制,召开网站负责人座谈会,要求严格落实审发制度,及时处置本地论坛上出现的不当言论,对重点舆情关注、技术安全保障和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进行部署。四是区委宣传部联合相关部门对属地网站开展全面检查,向上级网信办举报涉赌、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服务、擅自接入未备案网站等违法违规网站8家。
7.关于“宗教场所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会议,引导宗教界人士正确认识宗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本质及危害,自觉抵制商业逐利和商业活动。二是推进宗教场所违建整改工作,筹备编制宗教场所布局规划,召开宗教场所违建整改工作协调会议,组织相关单位群策群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切实发挥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作用,团结引导信教群众。
(二)在“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方面
8.关于“干部选任缺少系统规划”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届中综合考察暨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组织开展镇、街道党政正职人选以及机构改革后部分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正职人选定向民主推荐和正科职干部备用人选非定向民主推荐,结合届中考察和民主推荐情况,选优配强了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步选派8名优秀干部到区管国有公司任职,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通过届中综合考察暨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对全区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区管国有公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队伍状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形成了73篇近百万字的考察调研综合研判报告,并调整充实了正科备用、副科备用和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库。三是着眼未来3—5年乃至更长远事业发展需要,初步拟定《关于实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三年计划的意见》,待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四是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将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列入2019年度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对部分“星火计划”训练营优秀学员建立成长档案,常态化关注年轻干部成长。五是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双公示”和担当作为、适岗性“双排序”、谈话了解、现场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及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并依据届中考察获得的相关数据信息立档建库。六是坚持党管干部、优化结构、人岗相适、有序推进原则,初步拟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待进一步完善后印发。七是结合机构改革,对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情况进行梳理,在机构改革干部配备中对部分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了交流。
9.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推进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目前内装已基本完成,教学设备采购已进入招标程序,5月底前将确保投入使用。二是制定出台《2019年度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突出干部队伍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明确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职责。坚持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的首要任务,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类教学的主课。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完成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编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关爱提示手册》,发放至每一位领导干部手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质量。四是坚决落实“凡提必核”要求,2月份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对28名拟提拔重用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部进行了核查比对。五是初步拟定《关于进一步重申区管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重申区管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区管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的兼职(任职)行为,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的兼职(任职)有关纪律进行重申。加大对区管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在企业和社团兼职(任职)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0.关于“社会化用工混乱”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全区社会化用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研究确定各单位社会化用工总量限额。二是进一步核实全区社会化用工单位的用工人员薪酬和五险一金缴纳等情况,现已完成对金坛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分单位的核实工作。三是完成对各单位社会化用工的调查摸底,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排查及清退工作。
11.关于“重经济轻党建现象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2018年12月12日召开2018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区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点评讲话。3月5日召开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年党建工作;3月6日召开全区党建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和统战工作。制定出台《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初步拟定《分管党建副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将国企党建工作专门列入2018年度区管国有公司工作考核,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10%。研究制定2019年考核文件,进一步强化经济开发区党建工作考核、优化考核指标体系。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常州市委有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操作规程。初步拟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全面梳理全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发放《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告知单》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单》,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记实制度,组织填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登记表》,对相关会议记录开展检查。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党(工)委、党组抓党建责任清单,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二是1月20日召开2018年度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核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会前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确保民主生活会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初步拟定《关于落实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民主生活会联系点。组建督导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四是严格执行《***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其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编印《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实手册》,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列出计划并全程记实。建立“智慧金沙”党建云平台,探索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进行积分管理,目前进入内部测试修改阶段。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出台《关于重申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程》《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规程》。结合年底考核,对各党委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五是继续严格执行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督促规范基层换届选举工作。强化区级机关党工委委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落实,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委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13.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打造形成仙姑村“六善”党建工作法,建设“一号讲习所”。薛埠镇东进村党群服务中心完成方案初步设计,进入招投标阶段。印发《金坛区城管党群服务驿站建设方案》,在滨湖新城和金沙老城区域化布点10个城管党群服务驿站。出台《关于开展机关党建品牌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机关党建品牌评选,形成一批特色品牌。实施“3211工程”,分批次推进党性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金坛园区党群服务中心等13家单位被评为常州市级党建阵地。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动迁安置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在农村、城市的覆盖面。组建非公企业“红企联盟”,定期开展活动,区委组织部对部分重点企业直接指导管理。建成开发区、金科园、薛埠镇、直溪镇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对各镇、街道、园区规上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向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符合单独建立条件的及时建立党支部,不符合单独建立条件的组建联合党支部或纳入园区党组织统一管理。督促西城街道对辖区非公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派驻落实党建指导员,引导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对暂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属地社区党组织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帮助建立党的组织。三是全面开展村级班子运行情况调研工作,合理规划未来5—10年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村干部队伍建设“432强链计划”,为乡村振兴提供干部储备“蓄水池”。修订《村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双5A晋档升级管理办法》,举办10期村书记讲坛,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村干部学历提升工作。推进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全面建成村干部人事档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黄金村筹建“乡村振兴大学堂”,为加强村级干部培养、深入推进村干部职业化管理提供平台,目前正进行方案设计。
(三)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未能落到实处”方面
14.关于“吃喝风气有禁不止”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制定《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流程》,落实“一餐一票一审批一清单”要求,科学设置审批表、接待清单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在立行立改工作部署会、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全区党建工作会议、全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等各类会议、各种场合,反复重申“五个严禁”纪律要求,特别是多次强调常州市委关于违规吃喝问题、烟(卡)问题两个专项整治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出台《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时将《作风建设学习资料》下发至全区党员干部,围绕“禁酒令”等相关规定开展宣传教育和对照检查。二是开展集中督查,区级层面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围绕立行立改工作推进、公务接待、公款购买礼品等问题,以及《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流程》落实情况、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2018年11月以来,区纪委已立案查处相关问题线索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给予通报批评6人。
15.关于“公款送礼未见收敛”问题的整改。一是围绕省委巡视组先行反馈的有关问题,制定出台《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金坛区进驻期间反馈的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重申有关纪律并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召开立行立改工作部署会、区纪委全会等会议,再次重申“五个严禁”纪律要求。二是进一步***督查,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围绕公款送礼等问题,采取查阅账册、台账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相关纪律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2018年11月以来,区纪委已立案查处问题线索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16.关于“乱发津补贴名目繁多”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各单位“自立名目、自定标准、自行发放”的奖金、津补贴全面清退。二是坚持完善制度,制定下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并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部署会以及各单位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会议等各类会议,重申有关奖金、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严肃相关纪律要求。建立健全考核奖金事前审批制度,从严规范镇、街道、园区及区级机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奖金发放,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奖金,均由区考核办、财政局审核后方可发放。三是坚持严肃问责,2018年11月以来,区纪委已立案查处问题线索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
17.关于“落实上级决策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精神,拟于近期邀请专家教授来坛作长江经济带建设专题授课。结合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清单编制,排定长荡湖清淤、第一污水厂移址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及飞灰库等21个与落实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工作有关的建设项目。二是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已拟定《关于支持高质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三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调整优化金坛区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待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后印发。加快研究制定2019年金坛区富民增收工作要点,并根据常州市最新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各单位关于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涉及富民增收工程的具体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四是坚持每两月召开区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统筹压减各类会议活动。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明确除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一般性会议不得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如确有要求须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18.关于“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区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发《关于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任务,指导各单位迅速对照落实。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推动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全面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二是制定出台《金坛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金坛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金坛区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关于健全澄清保护制度的实施办法》,推动全区各级干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对积极想办法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但出现失误错误的一起案件实施容错纠错,案例入选《常州市容错纠错免责典型案例》。三是大力推进金城建材市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第一阶段已拆除违建面积13832平方米,第二阶段受业主委托待拆违法建设面积7200平方米,现已完成公开招标、进入拆除阶段。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备工作,已初步确定7名候选人,下一步将按规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坚决纠正。2018年11月以来,区纪委已立案查处问题线索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了一批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线索,其中谈话提醒6人、批评教育5人、诫勉谈话2人。
19.关于“调研考核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各类调研活动的统筹协调,实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归口管理,统筹安排各类调研考核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分析研究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通过组织开展集中现场督查活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围绕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视察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围绕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出台《关于激励重点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三是坚持和完善重点工作督查制度,持续推行“月度飞检、季度督查、全年考核”。在2018年度综合考核中,由区综合考核办牵头统筹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及区管国有公司考核工作。优化考核组织,由各考核扎口部门牵头对各类条线考核归并整合,实行“组团考核”;精简考核程序,除项目现场考核外,所有考核原则上在考核牵头单位进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完善实绩评价,科学开展区级机关部门评议评价、区管国有公司问卷调查工作,注重社会民意(服务对象、基层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收集,加大评议评价结果在考核中的运用,评议评价结果直接计入区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和区管国有公司工作考核总分,分值占比分别达40%、16%。四是重申相关纪律,明确区级各条线部门原则上不得以考核名义要求基层单位签订“责任状”,签了“责任状”的须按照要求落细、落实、落到位。
(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职不力”方面
20.关于“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2月2日召开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和中央纪委、省、常州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二是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细致梳理责任内容,结合上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修订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
21.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公开招录和遴选工作,充实巡察和纪检监察派驻干部队伍。二是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从全区范围择优选派工作经历丰富、具有不同领域业务积累、政治素质较好的干部担任巡察组专职组长。三是严格执行《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选派部分优秀年轻干部、组工干部充实区委巡察人才库。
22.关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驻点结束后,1月21日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对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中点到的具体人具体事等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区纪委进行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常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辖市(区)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召开后15天内,将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汇报时的讲话和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材料及时向常州市委巡察办报备。四是区纪委严格按照程序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根据问题线索的处置权限和疑难复杂程度,对易查易结的快查快结,对疑难复杂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针对性处置。五是区纪委依据问题线索分办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区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分办,并建立独立管理台帐。案管部门每周向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问题线索办理进度情况,对线索、案件处置超期的及时提醒和催办。目前,区委巡察办向区纪委监委和被巡察党组织移交的14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21件,办结率81.8%。
23.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2019年度全区两个加快创新提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不再对各区级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引进下达具体目标任务。二是根据省纪委《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精神,对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作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纪(工)委定期组织纪委委员进行纪检工作业务培训,积极发挥纪委委员作用,选派20名镇纪委委员担任驻村纪检员。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区纪委常委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要求,对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赴联系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调研指导,2018年12月以来共征集意见建议86条。
24.关于“执纪监督问责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被监督部门“三重一大”等重点事项,采取报备监督、参会监督、专项监督、作风督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2018年11月以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各类问题线索55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7人次,立案审查20人次,提出纪律检查建议1次。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席会议上,明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强化对被监督单位的监督责任。二是拟定“一制度两办法两职责”,规范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流程和职责,专题分析问题线索2次,组织专职、兼职监察员开展交叉检查6次,处置各类问题线索70件,其中采取谈话函询2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次,立案审查32人次,立案调查1人次。三是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梳理排查,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收集、处置问题线索730件,对122件自办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双问双落实”,发出纪监建议34份。四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8年以来,区纪委共监督审核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91件,开展立案前会商82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0件,自办案件占比46%,其中留置案件3件。
25.关于“重点领域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程领域招投标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明确具体操作模式和标准,组织国有公司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并在区招标代理业务交流群、公共资源交易群进行宣传。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截至2月底,共登记审批政府采购项目16个,预算总金额4298万元,其中工程类项目11个,服务类项目5个。二是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各类市场不良行为查处力度,全面加强企业信用分的动态考核。2018年12月开展建筑市场第二次综合大检查,对全区167个在建项目的建设程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6家施工企业及3家监理企业,视情节分别给予处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对7家设备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在2018年度及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因防欠清欠不到位引发讨薪事件的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开展各镇、街道、园区征地拆迁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初步完成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修订工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常州市金坛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审议。加强基层征地拆迁工作指导,重点对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等单位落实征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进行督查,并根据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重点从规范征迁工作和操作程序、落实征迁补偿公示制度、规范附属物补偿标准、疑难特殊问题处理等方面,对指前镇、直溪镇、薛埠镇实施的征迁项目开展督查和指导,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四是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运转,1—2月,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我区新增成交项目276个,新增成交总金额3580.6万元,涉及资产类交易总面积25491.17平方米,土地类交易面积7366.39亩,同比分别增长11.7%、104%、1.8%和26.2%。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进入台账装订阶段。全面落实农村财务会审、村级非现金结算、村级财务收支票据、账簿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台账资料齐全,数据编制合理、科学,流程规范”的工作标准,完成2019年村级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逐个村(居)检查,全区101个村(居)2018年财务决算和2019年预算表格及方案已全部公示到位。积极抓好农村财务培训工作,在区级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对各镇、街道逐个开展培训,目前已在指前镇组织实施。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逐步实现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全程动态监管。五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并专门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省委巡视反馈以来34个新招工程建设项目均按规定程序操作。六是初步拟定《金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近期将再次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保民生、保重点和不增加财政压力的原则,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计划清单已经过多轮深入摸排、细致梳理,有效提高了清单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七是加强对关键环节和内容的审计监督,将重大项目***审计、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审计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全区政府性投资工程进行了排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建立结算审计中介机构名录库,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审计行为。2019年度安排4个决算审计项目,进一步强化国有资金投资监督。八是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并延伸对项目转包、分包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规转包问题1起,降职处分1人。
26.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项目发包租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街道围绕2015年以来已建成的省、常州市扶贫开发项目,采取查阅台账和相关会议记录等方式,深入查找存在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加以整改。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5个镇、街道26个扶贫项目发包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3个单位存在项目发包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等7个问题,及时下发反馈意见书督促整改,目前相关单位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作用,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制定督查计划,加大流程运行、资金监管、公示公开制度执行等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对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的梳理,对扶贫领域2起违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2018年11月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个48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0人。二是出台《关于深化驻村纪检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驻村纪检员监督工作向征地拆迁、惠农补贴、“三资”管理、扶贫等领域延伸。及时下发提醒,明确驻村纪检员阶段性重点监督内容,通过列席会议、查看公开公示情况、走访群众等方式,强化对扶贫、“三资三化”等工作的监督。三是积极拓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的范畴,围绕扶贫项目发包租赁等重点领域,督促各镇、街道、园区按照“整体推进、重点提升,分级落实、单位负责,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运用谈心谈话动态***等方式,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7.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打击开设***犯罪专项行动》《全区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专项行动》两个实施方案,方案出台以来,共侦破开设***案件8起、抓获涉案嫌疑人32人,侦破“套路贷”诈骗案件48起、抓获涉案嫌疑人7人。二是严格落实领导挂帅、侦技联动、异地羁押等专案措施,加快涉黑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侦办进度,做好性质确定、情节认定、证据固定等工作,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成立联合追逃小组,收网省公安厅“钟山”行动督捕逃犯4名,2018年以来,上网追逃涉恶人员已全部“清零”,依法查封、扣押涉黑涉恶资产共计60余万元。今年以来,累计破获9类涉黑涉恶案件10起,抓获嫌疑人36名,同比分别上升25%、12.5%。三是加强整体联动,区法院组织基层法庭和相关业务庭将“职业放贷人”作为排查重点,向有关部门移交涉虚假诉讼和“套路贷”线索5条,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1条,常州市重点挂牌督办1条。区纪委监委向区扫黑办移送有关黑恶线索2条,区扫黑办向区纪委监委转办问题线索7件,目前已办结4件,对3名被反映人立案调查。四是深化系统治理,实施“回坛兴村人才计划”,选聘101名大学生到村任职,进一步拓宽村干部队伍来源渠道、规范村干部选用管理,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持续开展“黄赌毒”“黑恶***”合流犯罪严打行动,常态实施歌舞娱乐、洗浴***、***游艺等重点场所整治。围绕娱乐场所、风险企业、宗教活动、特殊群体等进行深排细查,排出基础线索34条。五是全面宣传发动,综合运用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依托全区2000余处社会面电子屏、53个见义勇为工作站持续发起立体化、全覆盖宣传攻势。目前已发布案件线索征集公告2期,收到线索反馈7条,敦促2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五)在“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上一轮巡视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28.关于“整改措施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18年底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拟定《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3月5日召开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要点;3月6日召开全区党建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和统战工作。二是结合机构改革,酝酿人事安排,配齐专职巡察组组长,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巡察和纪检监察派驻干部队伍。严格执行《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对拟提名和考察的基层纪(工)委书记,全面落实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
29.关于“重点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款为单位职工办理通信套餐情况检查,将用公款为职工办理的通信套餐费用收缴财政。对各镇、街道“三公”经费和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退回原渠道。二是及时调查核实问题线索,2018年11月以来,区纪委已立案查处财务管理混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化工污染治理不到位等问题线索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实施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8人,通报批评18人。三是围绕提升组工干部业务水平,加强干部政策学习宣传,2018年12月组织开展全区组工干部专题培训班,并将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列入2019年度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拟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方案,下发《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并结合我区干部选拔任用与干部监督等有关工作规程,印发《金坛区干部选任和监督工作负面清单》。四是加强化工污染治理,2018年11月以来,已完成对常州市华东化工研究所等10家企业关停的现场验收;区政府专题研究2019年“263”减化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出台《金坛区化工生产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1家企业已初步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2018年9月完成金坛盐化工区(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规范发展综合评价自评估,并于2018年12月接受省工信厅现场考核。2018年11月完成金坛盐化工区规划调整,更名为“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2019年1月,依法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环境违法行为1起。
30.关于“‘四风’问题反弹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紧扣元旦春节关键节点,推送和发布廉洁过节提醒,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明确五项具体纪律要求。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迅速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学习传达常州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以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和烟(卡)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确保相关规定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全覆盖、全知晓。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车辆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完善车辆基础信息录入,定期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春节期间对所有公务用车进行集中封存管理。2月1日召开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工作分析会,对2018年公务用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在2019年工作中切实加强改进。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围绕违规吃喝、违规购买烟(卡)、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紧扣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区各级各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检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270家,检查商场、超市、酒店等172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区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深入、不到位的地方,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区委将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的重要保障,努力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紧盯具体事项,狠抓落实严整改。坚决贯彻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动真碰硬抓整改、敞开大门迎监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条条见成效。继续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深化整改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抓早抓小抓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真正找准问题要害,着力抓好“一学习两整治”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整体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委第七轮巡察等工作,注重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效。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从严治党管全局。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问题导向,继续以严明的纪律、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和“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立足打“持久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整改成果巩固到位。对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真正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创新提升促发展。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自觉将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当作提醒和鞭策,把省委巡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当作目标和追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常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对标对表,创新思路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推进全区“创新提升30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目标,大力弘扬“苦干实干、正气大气”时代精神,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聪明才智,为推动我区加快追赶超越、实现在苏南板块快速崛起凝聚强大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办公室,电话:0519—82822050;邮政信箱: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区委办公室,邮编:213200;电子邮箱:jsjtswb@163.com。
***常州市金坛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