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差异引疑虑细心核对化纠纷
近日,常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徐先生的投诉,反映1月31日在我市某超市购买李宁牌运动鞋时,看到店方半价促销,店方标示原价为219元/双,现销售价为109.5元/双,就购买了一双。买回家后发现鞋子的包装盒上标价为179元/双,感觉超市在虚构原价促销,涉嫌价格欺诈,要求查处。 根据投诉人徐先生提供的收款票据,常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随即前往该超市进行调查。经查,投诉人徐先生在该超市购买了李宁牌LN DREE083-1男舒适跑鞋,原价为219元/双,促销价为109.5元/双,在请店方提供包装盒时,超市销售人员随手拿了LN CREE083-1男舒适跑鞋的包装盒进行包装,而LN CREE083-1男舒适跑鞋包装盒标识销售价格为179元/双,投诉人徐先生因此产生疑义,认为店方虚构原价进行促销。经检查人员经心核查,LN DREE083-1男舒适跑鞋与LN CREE083-1男舒适跑鞋均属李宁系列,但不是同一款式,价格也不同。同时,检查人员又调取了LN DREE083-1男舒适跑鞋在降价促销前的相关销售记录,销售价格的确为219元/双,店方未违反政策规定。造成投诉的原因是,店方在对该类商品作促销时给徐先生的包装盒并非原包装而造成了投诉人的误解。对此,常州市价格举报中心要求店方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 当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将详细调查情况回复给徐先生时,徐先生才恍然大悟:确实是自己没有仔细核对鞋子和包装盒的款式标识,一个字母的差别,造成误解,给您们添麻烦了。 在此投诉件的调查处理中,常州市物价局投诉处理人员以严谨细心的工作态度,及时为消费者化解了一场价格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