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管会长荡湖开展2019年冬季鲢鳙鱼增殖放流活动
2020年1月9日,湖管会管理处组织开展了2019年冬季鲢鳙鱼增殖放流活动。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坛区公证处、溧阳市检察院、湖管会管理处等单位相关人员及渔民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放流,区政协主席、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陈锁龙,区政府副区长朱霞出席了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是践行“两山”理念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长荡湖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对改善长荡湖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鲢鳙鱼放流活动共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3万元,鱼种规格约20尾/公斤,放流数量2.42万公斤。同时,结合诉前生态补偿制度,与溧阳市检察院联合开展“诉前生态恢复” 集中放流,放流鲢鳙鱼(冬片)630公斤。放流工作严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苗种供应单位,邀请金坛区公证处对苗种规格、计数、运输及投放等进行全程公证,操作过程阳光、透明。
今年长荡湖创新开展了鲢鳙鱼标记识别放流。放流前,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技术人员协助下,湖管会管理处对5000尾鲢鳙鱼(冬片)逐一称重并进行了挂牌标记,标记的鱼意味着在长荡湖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更有利于今后对鲢鳙鱼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测产、科研与数据分析。
下一步,湖管会管理处将结合当前封湖禁渔工作,强化渔政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放流苗种生长和鱼类种群繁衍创造良好环境,并与相关科研单位合作,定期开展渔业资源调查与放流效果评估工作。同时,也希望关心长荡湖绿色发展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长荡湖的生态保护和资源养护活动,共创绿色生态长荡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