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6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建500万升柴油机颗粒物捕集器(DPF)载体生产制造项目 | 开发区腾创工业园 | 蓝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租用金坛经济开发区腾创工业园16号楼、18号楼、20号楼及22号楼从事生产,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升颗粒物捕集器(DPF)载体的生产规模。 |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要求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纯水制备废水和冷却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模具清洗水、地面清洗水、废气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按《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3)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设备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烘干整形下脚料、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蒸发残渣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为界外扩100米范围。当地政府应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得建设居民居住点、医院等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