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2月28日上午,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跃中、副主任刘东升、王艳红、王新辉、冯锁强参加会议。区领导沈东、王晓航、周文俊、朱霞及部分区政府部门负责人,区人民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讨论通过金坛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会议还表决通过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表决通过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跃中为31位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被任命的同志分批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跃中要求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依靠全体代表,牢记宗旨、依法履职、与时俱进,创造性地推动人大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围绕党委最关注的、群众最关心的、发展最关键的着力点进行有效监督,提出好建议、作出好决定;要坚持顾大局、求大同、抓大事,做到工作思路与区委中心任务合拍,工作内容与一府两院任务措施合力,工作出发点与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合心;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不懈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与履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新要求,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向普通群众和一线干部学习;要增强宗旨意识、勤政意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自觉维护国家权力机关形象,努力打造一支依法守法、民主团结、和谐包容的团队和集体。
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8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王跃中
副主任委员:王艳红(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史益群 吕 庆(女) 许海连
周 俊 钱永锋(女) 樊 莹(女)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一)
(2017年2月28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久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臧国锋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二)
(2017年2月28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岳惠剑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小剑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建南同志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晶阳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廖伟文同志为区教育局局长;
王晓航同志为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局长;
张小平同志为区监察局局长;
刘国荣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朱珍娣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于忠俊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王少云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文俊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陈忠平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 霞同志任为区水利局局长;
邓九胜同志为区农林局局长;
宗 华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王浩明同志为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袁永炜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闫炳泉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闵国华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吴 寅同志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建军同志为区规划局局长;
王和荣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奚云龙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韩巧生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柏虎斌同志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三)
(2017年2月28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袁照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瑞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胡金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案件审判庭庭长;
罗 辑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吴卫东同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袁照华同志区人民法院水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金泉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罗 辑同志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小明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留祥同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