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14年起对水稻田生态公益林生态湿地推出农业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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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从2月14日召开的全市农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常州市将出台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对水稻田、生态公益林、生态湿地等进行生态补偿。副市长张耀钢出席会议并讲话。 生态补偿,是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因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使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地区,给予的经济补偿。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广东、浙江、上海等地已全面确立该机制,我省苏州、南京也已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农村、农民的生态贡献实施补偿,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今年,常州市将大力推进生态农技推广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出台农业生态补偿政策,以水稻田、生态公益林、生态湿地为重点,对保有一定水稻种植面积的行政村和市级生态林、生态湿地等管护单位进行经济补偿,从而提高生态服务功能,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据了解,今后常州市还将在水稻田、生态公益林、生态湿地的基础上,逐步加大补偿力度,扩大补偿范围,探索实施水源地保护区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生态补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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