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医保三强化一退出严管两定机构
为加强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两定”机构监管,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宣城市医保局在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两定”机构联合检查。
据悉,宣城市医保局首轮现场联合检查随机抽取了宣城市宣州区琴子大药房、宣城市济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1家定点药店和宣城市中心医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对上述药店职业药师是否在岗、销售化妆品和生活用品等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对上述定点医药疗机构是否存在“挂床”住院、低指征入院、过度治疗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同时,宣城市医保局强化监管制度设置,一是强化联合监管,建立并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等多部门的横向联合查处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的纵向联合查处机制,实现了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二是强化联合审查,着力强化审查力度,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审核,推行医保基金第三方审核等多方式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基金监管联合审核机制、丰富监管力量和监管技能。三是强化“多查”“多处”,对于查实的违规违法机构,首先根据协议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四是实施退出机制,对受到过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坚决不予定点;已被解除协议的,3年内不得再申请医保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