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为引领深化数字政府建设
10月26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1年9月,市大数据管理局成立以来,认真落实***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出台了《营口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营口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营口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规划》和两个《办法》),聚焦重要环节,构建数字政府转型发展制度框架,初步取得良好成效。
《规划》有效衔接落实《***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辽宁省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规划》,内容丰富、体例完整、环环相扣。明确了“一年强基础、两年更完善、三年上台阶”,到“十四五”末期,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地级市前列的总体目标,构建了“四横五纵”数字政府框架,对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为推进数字政府有效落实,《规划》确定了数字政府发展的15项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以及15个专栏50类重点应用场景,涉及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着力打造上联国家和省、下接区县乡村、横贯各委办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数字化体系,从技术层面、管理层面、实施层面、保障层面全方位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确保《规划》预计目标实现,措施准确落实到位。
《营口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是营口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制度,该《办法》以审批为手段,全流程严格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打造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统建统管”新模式。该《办法》着力构建“市级统筹、县区共享”发展模式,明确政务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和全市性综合应用平台由市大数据管理局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各地区、各单位不再单独建设。
《营口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对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建设和数据归集、共享、应用、开放、监管等作出一系列规定,《营口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也将数据资源共享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两个《办法》的颁布与实施,规范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进了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应用,逐步消除地区和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规划》及两个《办法》出台后,市大数据管理局通过做好宣传培训、制定配套文件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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