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实施专项海岛医务补贴深化双下沉两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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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6月20日,该区在全省率先出台《舟山市普陀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海岛工作补贴办法(试行)》,切实提高偏远海岛医务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强化激励分配,做到“待遇留人”。该补贴主要针对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在海岛工作每年实际连续在岗大于90日且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综合海岛服务人口、机构规模及距离本岛等因素,将该区海岛细分为5类,重点向悬水海岛、偏远村庄倾斜,并按中心层面和站室层面分别进行补助。其中,一类海岛中心层面和站室层面每人每月分别享受300元和400元补助;二类海岛分别为400元和500元;三类、四类、五类海岛分别为 1000元、2000元、3000元,相比之前补贴标准平均增长2倍以上。补助经费由区财政专项保障,每年约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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