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出台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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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一是规范部门职责配置与调整。规定配置部门职责应当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科学合理配置,并保持相对稳定。二是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规定当部门在工作中对职责分工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协商与协调相结合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区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协调。同时还规定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原则上不得改变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已经确定的职责分工。 三是强化部门职责履行落实。建立健全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根据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化和简政放权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区机构编制部门对各部门职责分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必要时,可会同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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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8:57: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