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规范科学处理病死畜禽助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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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收集、暂存、集中处理运行机制。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建立了收集处理运行机制:一是“场户交送”,养殖场(户)出现病死畜禽,向所在区域的收集网点报告并交送。二是“网点收集”,病死畜禽收集网点严格按照规定对责任范围内的病死畜禽及时接收暂存。三是:“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场负责对病死畜禽从暂存网点、自建冷库的企业收集和集中处理。四是“部门监管”,县畜牧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推行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制度。我县与规模养殖场、屠宰厂与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了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养殖、屠宰、运输环节病死动物及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均按委托协议规定送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三是推行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我县大力推行畜禽养殖政策性保险,2021年制定了《商河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目前,生猪、奶牛已纳入养殖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实施无害化处理作为病死畜禽出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对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保险机构不予理赔。根据当前政策,养殖场(户)缴纳20%的保费,各级财政承担80%的保费,养殖场(户)通过政策性保险可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以此推动养殖户上交病死畜禽的积极性、主动性,从根本上解决病死畜禽违法出售、乱丢乱弃现象发生。
四是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的意见》,商河县完成村级动物防疫与质量安全协管员改革后,将137名村级防监员进行网格化管理,负责网格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另外,在无害化处理中心、各镇(街道)收集点、病死畜禽运输车均安装了监控设备,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可查,全面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