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2023年第二季度惠民补贴一卡通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公示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按照《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市卫发〔2021〕171号)文件规定:凡户籍在碑林区辖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者(含70周岁)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其标准为: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60元。
2023年第二季度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应发放人数为76337人,总发放补贴金额为17628240元; 实际发放人数为76326人,实际发放补贴金额为1762***40元,有11人1800元,因一直未领取***、未联系上无法提供正确账户信息,导致未发放成功,致使补贴资金暂时结余至区财政局,待后期老人领取***或修改正确账号后再补发之前结余。另外,第二季度补发之前结余33人113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89625361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