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在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和东兴市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防城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防发〔2022〕9号)《东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东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宗旨,不断夯实东兴市统计信息化发展的法制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强化统计的根本手段来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为保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一把手学法、普法、执法为主抓手,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统工作的领导,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开展法规队伍和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建设,配备统计法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配置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执法检查所需的设备设施(单反照相机、录音笔等)。积极组织单位六名干部报名参加自治区统计执法考试及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协调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统计法治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保障、经费保障。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一是狠抓“关键少数”普法宣传。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各有关部门、乡镇每年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学习******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常态化工作。今年8月份,东兴市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传达学习了***、***联合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11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统计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分管领导、各相关单位一名分管及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会。通过全面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相关统计专业知识,进一步了提升我市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夯实了我市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
二是坚持学法用法制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局长带头讲统计法治课,组织开展对《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为每名统计干部分发《统计法》等辅导读物。全面系统培训全市统计领导干部、统计人员,提升各级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
三是强化社会公众宣传。12•4国家宪法纪念日组织线下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扩大统计法治公众接受度和社会影响,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基层统计,提高数据质量
一是全面推进电子台账工作,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局及时开展规上企业财务系统、基础数据进行摸底调研,做好电子台账系统兼容企业原生系统,同时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二是加强基层统计建设,规范企业统计台帐。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我局认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核实企业经营活动情况、规范指导报表填报、规范统计台账收集和整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通过加强基层建设,力求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是我局联合防城港市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组到乡镇开展劳动力调查回访,调研指导住户调查工作,走访调研粮食和畜牧业生产情况,并检查统计台账。有效提升了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促进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进程,夯实了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法治建设意识
充分利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完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执法人员数据库。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主要在全市“四上”企业中随机抽取了1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抽中的企业涉及我市贸易、工业、房地产、建筑等行业。主要核查企业财务状况表的营业收入指标、财务和税务系统数据,未发现抽中企业营业收入多报或少报的问题,检查结束后已按要求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示。
2022年度自治区下达的东兴市统计执法检查任务8家,我局实际进行统计执法检查13家,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检查任务。另外我局还开展东兴市“双随机”统计执法企业10家。
二、存在主要问题
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尚未与纪检监察、审计、市委巡察办等单位形成合力,统计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我局法规工作人员欠缺,统计法治力量有待加强,统计法治队伍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日常监督、开展统计普法、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仍未能提供很好的人力支撑。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及宣传
重点学习******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指示批示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的深刻领悟,严格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和宣传。继续在统计系统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让每个统计工作者都熟悉统计法律业务。以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各界的法律法规宣传,让统计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大力创造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
配合好上级统计部门开展好各种执法外,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本市的“双随机”统计执法业务,对不特定的统计调查对象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处置。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方面的人才建设和人力补充
加强统计执法骨干培养, 培训一支执法能力强,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熟知执法程序,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统计执法队伍,充实执法资源,进一步提升我市统计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
东兴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