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总工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9日至7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雁山区总工会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坚决落实区委要求,全力狠抓整改工作
开展巡察以来,区总工会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工作安排,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从严督办,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区总工会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反馈意见,带头抓整改,对整改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2019年7月25日区委巡察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区总工会立即着手研究,列出整改清单,谋划整改措施,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21个问题的巡察意见,先后召开2次部门会议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协调,制定了20条整改措施。
(二)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
区总工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全体部门人员会议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行动员,要求大家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大家一致认为,一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深刻领会抓好巡察整改的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底、改到位。
(三)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制定了《雁山区总工会关于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情况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归纳整理,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定期汇报进展情况。
着眼常态长效,推动制度完善。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逐一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深刻剖析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对区总工会以往的各项规定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将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同步推进,着力构建自我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力求更准更深地发现问题,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截止目前,巡察反馈问题能着手整改的已整改完毕,无法整改的加强警示,长期整改的每月25日前准时报送区委巡察组。
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全力以赴落实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够,均以看文件,会议记录等形式代替学习贯彻。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辖区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难的问题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措施:
2019年9月15日,雁山区总工会召开关于如何***辖区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难的会议,会议讨论了现阶段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9月25日已将2019年的集体合同按签订年限整理好并做好台账。
(2)对学习十九大精神无计划措施,无学习总结。根据谈话了解,个别党员干部回答不出“两个责任”内容。
整改措施:
制定了每月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方案计划,年终做到学习有总结。
2.对上级方针政策的决策部署学习不够深入。
(1)未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会普法和法律维权服务、未见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
整改措施:
已制定好2019年全年的普法工作计划和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制度。
3.对学习******关于广西工作***精神学习领会不到位。
(1)学习不及时,******在广西调研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至21日,其2018年12月才学习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
增强责任心,提高使命感,今后将根据机关工委的安排,及时学习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
(2)学习没有计划,没有指定相应学习计划安排,以传达代替学习贯彻。
整改措施:
制定了每月学习计划安排表。
(3)没有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学习,没有针对如何贯彻落实******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革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开展专题研究讨论,没有结合职工书屋读书会,推动学习进企业、车间。
整改措施:
制定了《“互联网+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培训”推动我区干部职工岗位素质提升工作方案》(内含各单位学习培训安排计划表),部分基层工会已开展培训,有培训小结。
4.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对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宣传不足。
(1)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没有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对弘扬辖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典型不够,仅仅是召开座谈会放慰问品。
整改措施:
以自治区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预推荐2020年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文件为契机,下发给各基层工会做好2020年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预推荐评选工作,以此掀起争当劳模、学习劳模的热潮。目前各基层工会正在申报人选中,待申报完成后,将在《热土雁山》刊登一期专刊,宣传劳模事迹。
5.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
(1)扶贫主体意识不够,仅满足于完成专责小组交办的扶贫工作,缺乏广泛动员各级工会力量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力度。对困难职工和贫困户在扶智、扶志方面做得不够,停留在送慰问物资,没有真正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做联系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
4-6月份雁山区总工会与人社局在第二技工学校联合开办电工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数达到47人,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有8人;6月份雁山区总工会到福桂纸业、桂林大北农有限公司走访,并动员了企业基层工会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帮扶贫困户;9月27日,雁山区总工会对所有在档困难职工和已脱困的困难职工进行入户调查和回访,时时了解和关注困难职工的生活及就业情况;每月扶贫日,雁山区总工会都及时走访贫困户,了解生产生活状况并按时在广西扶贫APP考勤打卡。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日常学习不正常,存在临时补。
(1)区工会2018年记录本内记录时间混乱,存在后补现象。如2018年12月记录区工会事务,接着后页记录时间是2018年4月党支部学习党课内容,再后面记录时间是2018年3月党支部学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整改措施:
由于会议记录本混合使用,导致出现前后时间混乱,已将会议记录本分开使用。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1)未见2016年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2018年2月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只有会议记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触及思想灵魂,以建议代替批评,没有当年征求意见情况通报,没有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整改措施:
今年内将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按程序征求基层工会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形成整改清单。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
(1)无文件依据发放文体活动工作人员及评委误餐补助。如2016年2月、3月、6月、2017年4月开展拔河比赛、迎新春联欢活动、五一文化系列活动、五一气排球比赛无文件依据发放工作人员及裁判误餐补助共计5800元。
整改措施:
已退回2016年6月五一气排球比赛、五一文化系列活动及2017年4月五一文化系列活动2900元,应退回部分已全部退回。余2900元为2016年2月、3月开展的拔河比赛及迎新春联欢活动为机关工会举办,参加范围为区机关工会会员,由于区机关工会经费不足,仅够用于对会员进行探视慰问及发放节日福利故使用区总工会经费支出,在区总工会进行报账。
(2)差旅费把关不严,未使用公务卡支付。2017年12月、2018年5月、2018年6月现金支付帮扶系统培训差旅费车费、工会干部培训差旅费车费、基层干部培训差旅费车票共计3152元。
整改措施:
部门未办卡人员已全部办理公务卡,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实行桂林市雁山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规定,严把差旅费使用支付方式,因出差购买车票、住宿等费用严格使用公务卡支付。
2.工作作风不扎实。
(1)对桂林市总工会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16、2017年提出雁山区总工会未编制年度预算报表、部分支出报账手续不完备、***不齐全、现金发放职工奖励等问题,区总工会至今未整改。
整改措施:
2016年、2017年向区财政编制预算,2019年向市总提交预算决算报表。手续不完备、***不齐全已补齐。
(2)“两***”检查开展不扎实。2016年10月市总工会拨入女职工31人“关爱行动”款4400元。截止2016年12月女职工“关爱行动”两***检查只有14人参与。
整改措施:
“关爱行动”两***检查范围为在我区总工会建档困难女职工,在组织检查前,我区总工会均联系各有建档女职工的基层工会,经征求女职工个人意见,开展检查活动。
3.项目建设监管责任缺失。
(1)2016年我区投资30万元建设爱心驿站3个,分别是中心环线路口爱心驿站、雁山区民政局旁爱心驿站、陶家村委三个爱心驿站。经实地走访了解到区民政局旁爱心驿站、陶家村委旁爱心驿站未按规定配备空调、电扇、医药箱、储物柜等相关设施;中心环线路口爱心驿站相关设施均未按要求配备。
整改措施:
已发函要求完善基础设施配备的函给区城管局。并让区城管局尽快将市级总工会下拨的运营费申请使用,我区总工会将做好监管工作。
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大额取现预借,现金支付。如2016年1月现金发放劳模津贴5300元,2016年6月开展五一气排球比赛现金发放单位奖金10000元。
整改措施:
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实行桂林市雁山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规定,规范大额现金取现,大额现金均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2)财务报账手续不全,审核把关不严。2016年2月劳模座谈会餐费1320元无菜单、无签到表、不用公务卡结账。2016年2月开展迎新春联欢活动购买化妆品无明显清单,发放优秀奖金200元领款人签领已支付。2016年2月开展拔河比赛只有领取人签名无具体奖品和领取数量。2016年6月开展五一气排球比赛餐费1110元无菜单无具体人数不用公务卡结账。2017年12月应付上级工会经费收据支票等填写的是59000元,而报销单据汇总单填写的是5900元。2018年5月现金支付购买办公用品费814.8元,未使用公务卡。2018年7月批量发放五一气排球裁判劳务费12600元,无裁判人员签字,未附银行代收代付明细单。2018年11月现金支取720元申请单上无领导签字。
整改措施:
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实行桂林市雁山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规定,规范大额现金取现,大额现金均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在今后报账中附全***。2016年6月五一气排球比赛餐费,原报账时已附具体用餐名单;2017年12月应付上级工会经费为59000元,报销单据填写错误,已改正;2018年11月现金支取已补领导签字。
(3)补助基层工会活动经费拨款手续不齐全。2016年3月拨付大埠乡、雁山镇、柘木镇、草坪回族乡工会工作经费共计26800元,无请示报告拨付。2018年9月补助雁山区法院工会气排球赛经费3000元无往来票据。
整改措施:
拨付各乡镇工会工作经费为上级工会补助经费,市总工会转入我区总工会,再由我区总工会补助到各乡镇工会,已附补助经费文件。上级工会补助下级工会,不需要开具往来票据,如市总补助给我区总工会的经费,不要求开具任何票据。
(4)采购办公设备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18年6月购买高拍仪一台1350元、身份证读卡器一台2020元,无政府采购相关***。
整改措施:
高拍仪和身份证读卡器为办理困难职工建档配备设备,需增加模块才能使用,属于定制设备,需在上级工会指定商家采购,故没有在桂林市县区网上商城购买,没有政府采购程序相关***。
5.日常监督管理缺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积极主动。
(1)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第一种形态”常态化、规范化运用不够。2016年以来未能根据雁纪字〔2017〕5号文件按要求开展提醒谈话,2016年以来无党员干部层层约谈登记表,仅在2019年4月召开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
整改措施:
中秋、国庆前组织全体工会人员进行约谈。
6.“两个”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
(1)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动担当不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视不够,未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16年以来,无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的记录。
整改措施:
制定学习计划,10月份开展学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雁山区总工会反映。联系方式0773-8983039,邮政信箱: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总工,邮政编码541006;电子邮件:ys3550189@126.com
桂林市雁山区总工会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