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新县符合入住人才公寓人员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中共大新县委员会办公室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现将2023年大新县符合入住人才公寓的第一批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中共大新县委员会组织部、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问题。
监督电话:0771—3631735、0771—3628723。
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92号,邮政编码:532300。
***:2023年大新县符合入住人才公寓人员名单(第一批)
中共大新县委员会组织部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2023年大新县符合入住人才公寓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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