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
为落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蕲春县财政局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促进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学习,提升监督能力。开展财政业务、政策法规等专业培训,业务骨干讲解财政监督检查相关知识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报销规范。同时,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及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
强化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预算单位的“预算收支”“货币资金”“项目资金”“政府采购”“津补贴发放”“债权债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等十一项内容开展全面检查;同时配合纪委部门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补助对象持续监督。
强化整改,提升管理质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将检查情况移交县纪委监委,促使检查结果得到有效运用,增强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对以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监督检查成果,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