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议召开第四次会议
2月15日下午,南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议召开第四次会议,决定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24日至25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正华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山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南山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24日至25日召开,会期两天,主要建议议程有10项: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南山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南山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测评南山区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票决南山区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以及其他。
会议先后听取并分组审议关于召开南山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事项,关于南山区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情况及重点建议初审报告,以及《南山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多项专项报告,包括《南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南山区基础教育改革情况报告》《南山区深圳湾文化走廊建设情况报告》《南山区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南山区社康中心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议题,任命陈忠为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长华、杜申乐为南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王海文不再担任南山区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任命黄冠明、孙伟为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杨云峰不再担任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黄滨、周少波、魏春元不再担任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晓晨、严明、黄昌鸿、姜红、保长汉,以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叶春,以及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机关、南山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