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玉林市福绵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工资补贴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玉林市福绵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工资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玉林市和福绵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规定,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和《玉林市福绵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办法》(玉福财社〔2007〕1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决定调整福绵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工资补贴,调整的具体标准如下:
在劳动合同期内,由政府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的岗位工资补贴由原来的1450元调整为1580元,每人每月增加130元。新的标准从2020年3月起执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玉林市福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福绵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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