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X2HB53号信访件办理
(龙蟒磷制品公司、华新环境工程公司)
2021年9月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北省督察期间,交办的X2HB202****00053号反映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华新环境工程南漳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经专班调查督办,已完成整改,申请销号。
一、交办问题概要
1.南漳县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石膏渣场污水流入南北水库,影响水质。
2.华新环境工程南漳有限公司排放废气,臭味影响生猪养殖。
二、上报的整改措施
1.龙蟒磷制品公司于9月9日在B库渗滤液收集池下游修建了一个应急收集池,将渗出水全部收集后用水泵抽至渗滤液收集池,不再流入外环境,并将原雨水沟改道山边,防止雨水进入应急收集池。
2.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漳分局加强对龙蟒磷公司石膏渣场、华新环境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强对石膏渣场截洪沟雨水水质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南漳县水利局加强对南背水库的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情况。
3.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龙蟒磷制品公司针对排查发现的510渣场2号收集池山脚下渗水问题,根据专家建议,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的收集池,用自动水泵抽回至2号渗滤液收集池,在渗水收集池外侧进行帷幕灌浆防渗处理,在下游处增设一个地下水观测井,防止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并将原雨水沟改道山边,防止雨水进入应急收集池。
2.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漳分局加强对龙蟒磷公司石膏渣场、华新环境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强对石膏渣场截洪沟雨水水质监测;南漳县水利局加强对南背水库的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情况。
3.企业正常运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承办人:祝佩强、褚元魁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