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切实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
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主要由“线下实体仓”和“线上虚拟仓”两部分组成。“线下实体仓”主要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撤销、合并、改制,以及举办大型活动(会议)、组建临时机构等资产进行回收、分类、分仓集中管理,统一调剂。“线上虚拟仓”主要借助“江苏省党政机关公物仓系统”,由各单位录入本部门内部闲置资产,通过公物仓系统发布资产调剂信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系统查询资产信息,确认后与资产发布单位联系,完成资产调剂相关手续办理。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进一步推进公物仓建设,全面落实资产配置“先调剂后采购”制度,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运行模式,切实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