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获市村民自治法律竞赛三等奖
近日,由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举办的“上海市村民自治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松江举办。经过前期2个半场的预赛,宝山区、崇明县、松江区、嘉定区、南汇区、金山区六支代表队进入决赛。
自10月份以来,宝山区民政局、司法局将此次活动作为《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各种形式开展村民自治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先后举办区级选拔赛、决赛,并组织获奖代表队参加市级比赛,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村民自治工作水平,促进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
决赛中,宝山选手反应灵敏,答题准确,选手们通过必答题、集体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四个环节,对宝山的村民自治工作做出精彩诠释,充分展示了宝山农民的风采,比赛分数曾一度领先。通过紧张激烈的比赛,最终宝山区代表队罗泾镇宝丰村队以5分的成绩惜败,获得三等奖,金山区代表队获得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