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防范制度体系
我市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坚持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的原则,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发出信访监督四书,把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着力构建教育防范的制度体系。
一是对风险等级较低的风险点,以及预警对象还未出现违纪苗头时,及时发出监督询问书,通过提醒通知、提醒谈话等形式,要求预警对象时刻注意廉洁自律,防患于未然。
二是对风险等级为中等的风险点,以及预警对象出现违纪苗头时,及时发出监督提醒书和监督警示书,进行诫勉督导谈话,要求相应预警对象对出现的苗头问题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制定整改措施,扼住苗头。
三是对风险等级较高的风险点,以及预警对象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发出监督诫勉书,采用责令纠错、纪检谈话、行政监察建议和案件通报等手段,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查遗补漏,强化措施,健全制度,遏制蔓延。(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