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近年来,平鲁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一是教育方面,坚持教育优先,不断深化与山大附中的合作,在圆满完成振兴平鲁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李林中学2015年高考二本B类达线695人,保持了较大幅度增长。我区被确定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区。二是医疗卫生方面,抢抓首批省级公立医院综改试点机遇,持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受益患者达到1.39万人次,两所公立医院2015年收入达8820万元,较2011年翻了两番。稳步提高新农合人均基本服务公共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78元,较全省平均水平高8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区及市以上三级分别达到90%、75%和65%,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参合农民达到14.18万人,参合率达99.5%。去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支出4943万元,保障人数2.2万人,人均享受统筹待遇4476元。在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区财政按40%补贴的基础上,将550多种非基本药物也纳入零差价销售范围,区财政按15%予以补贴。2014年以来,区财政共补贴2957.8万元。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区级医院平均药价下降34.3%,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32.3%,住院次均费用下降25.3%;门急诊人次上升26.8%,群众满意度大幅度上升。三是社会保障方面,在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社保扩面征缴稽核,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两年共征缴各类社会保险费近5亿元,发放基金4.3亿元,享受保障人数达到15.8万人,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对象、农村五保等人员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实施了城区公交、有线电视、党报党刊三个全免费,不遗余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四是脱贫攻坚战方面,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总体部署,对贫困对象进行了精准识别,识别出建档立卡贫困村41个,贫困户2579个,贫困人口7002人,制定出台了《平鲁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17年)》,召开了全区脱贫攻坚暨扶贫领域正风反腐推进大会,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决心在两年时间内完成脱贫攻坚,实现贫困摘帽。(文/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