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2016年度全县项目建设计划草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会议精神,抓好2016年全县项目建设,按照县政府统筹部署,近期将着力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编制完成2016年度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二是填报2016年全县在建和拟建的产业项目;三是进一步对接上级政策,提报拟申请中央、省预算内补助和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四是进一步改进政府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适时向社会推出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
1.提报范围。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使用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纳入提报范围。政府资金重点用于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建设,优先向纯公共产品和具有明显外部效应的领域倾斜。
2.具体要求。所提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估算基本确定,资金筹措方案基本落实,按工程进度分为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
续建项目,为2015年年底前已开工建设并结转至2016年继续建设的项目。(此类项目请填写附表1)
新开工项目,为前期手续基本落实,2016年内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此类项目请填写附表2)
前期工作项目,为2016年不确定能否开工,但前期工作需提前开展的项目。(此类项目请填写附表3)
二、2016年全县在建和拟建的产业项目
1.提报范围。2016年度全县在建和新开工的产业项目,主要包括县经济开发区、小池临港产业园以及全县各乡镇招商引资的新项目。
2.具体要求。所提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已经签约,业主已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估算基本确定,资金筹措方案基本落实。
(此类项目由县经济开发区、小池滨江新区、招商局以及各乡镇填报,请填写附表4)
三、申请中央、省预算内补助和专项债券基金的项目
1.提报范围。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集中用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主要安排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创新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方向;2016年每季度一批的中央专项债券基金主要投向是棚户区改造、养老服务、职教、易地扶贫、水利、铁路、交通、地下综合管廊、产业转型升级、现代物流等方面。
2.具体要求。所提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投资导向,并在2016年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此类项目请填写附表5)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1.提报范围。根据全县经济工作会有关精神,积极推广PPP模式,原则上具备条件的政府性投资项目都应优先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重点围绕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基础和社会事业等领域,谋划筛选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效应明显的PPP项目向社会推介,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2.具体要求。所提报的项目为在建项目或拟建项目,PPP操作模式包括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移交经营移交(TOT)、建设移交运营(BTO)、委托运营等。拟建项目应已完成前期工作或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前期条件基本落实。报送时需提交项目情况介绍,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政府参与方式、拟采取的PPP操作模式、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此类项目请填写附表6)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纳入全县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草案的项目,将集中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并报县人大批准。入库项目将作为本年度申报上级支持和县级安排政府投资的备选范围。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县级财政原则上不纳入年度预算考虑,上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原则上不予申报。
2、产业项目根据招商引资情况实行滚动管理,由县经济开发区、小池滨江新区、县招商局及其他乡镇每季度末上报调整一次。
3、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开展项目核查筛选,相关表格材料请以正式文件于前报送县发改局投资科钱晓鑫,表格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93102010@qq.com。通知及附表可到县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联系电话:3321478
附表1-6:
《2016年度黄梅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汇总表(续建项目)》
《2016年度黄梅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汇总表(新开工项目)》
《2016年度黄梅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汇总表(前期工作项目)》
《2016年度黄梅县在建和拟建的产业项目汇总表》
《2016年申请中央省预算内补助和专项债券基金项目汇总表》
《黄梅县拟推介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