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公安局关于对307国道清文路——307国道改线段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307国道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防治机动车造成的环境污染,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清徐县公安局决定,对307国道清文路——307国道改线段重中型货车实施限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307国道清文路口——307国道改线口。
二、限行时间:早5时——晚22时。
三、限行车辆:重中型货运车辆、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等。
四、绕行路线:
(一)沿307国道由吕梁入境去往太原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由清徐南高速口上高速,绕行大运高速,也可绕行307国道改线段。
(二)沿307国道由北向南去往吕梁方向的重中型货车,由榆古路绕行307国道改线段。
(三)沿清文线去往吕梁方向的重中型货车,由长盛路绕行北夏线。
(四)沿307国道由吕梁入境去往208国道方向的重中型货车,由307国道改线段绕行榆古路。
五、通行证办理:确需在限行时间段内进入限行区域的以下重中型货运车辆,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交相应证明,申领通行证后方可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入限行区域。
(一)“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畜禽,新鲜肉、蛋、奶等)。
(二)用于市政管理、工程救险等特殊用途的车辆(包括供水、供暖、供气、供电、通讯、市政养护、环卫运输等)。
(三)邮政专用车、燃油运输车。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
清徐县公安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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