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采购主体责任加强采购监督管理
我区的政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采购范围不断的拓宽,由当初的单一品种到现在几乎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方方面面;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年采购量从刚开始的0.2亿元增加到4.19亿元。
为了更好的宣传《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采购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采购活动中的监督管理,2016年12月27日上午我区召开了“汉阳区政府采购采购工作培训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柴劲松主持。
会上,区财政局采购办主任陈俊宣读了《汉阳区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明确了2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委托代理机构采购;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100万元及以上工程必须公开招标,任何单位不得将同一采购项目进行拆分,不得化整为零。
区财政局副局长朱小毛讲解了《汉阳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各单位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对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区政府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肖永久对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过去的一年,作为政府的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秩序上做了很多的工作,采购规模越来越大,政府采购的观念不断的深入人心,基础不断夯实,同时,我们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功能越来越强大,调控的效用越来越充分,在反腐工作中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着一些问题: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不明确,采购环节过多,效率不高,对供应商、市场的监督不足等。通过对成绩的总结和问题的分析,2017年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精神;要强化和突出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在彻底实施管采分离、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价格垄断,净化市场,规范秩序;要推行淘汰制度和黑榜制度,惩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规的供应商;强化备案审查,突出主体责任;严格管采分离,回归采购本源,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化、规范化、阳光化和科学化。对采购人上报的进口产品事项和采购过程中变更采购方式的,要严格把关,加强监管;要处理好采购过程中的投诉行为;监督检查本级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2017年,我们要在政府采购的道路上不断的探索和奋进,共同推进我们的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最后,采购办对升级后的“汉阳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进行讲解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