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凤城市扶贫开发事务中心2021年度凤城市项目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丹东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实现稳定脱贫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指示精神,立足“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遵循乡村振兴的基本方略,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见实效的原则,确保销号村、脱贫户从中受益。
三、项目内容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项目。通过采取“国有企业+贫困户”的模式,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着力提升产业扶贫覆盖率,切实增强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和获得感,着力建立贫困户产业增收稳定脱贫机制。
2、巩固住房安全危房改造项目。彻底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本着“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原则。对住建部门改造的C、D级危房进行补贴或对住建部门改造任务外的房屋实施改造。
3、建档立卡群众房屋维修“温暖工程”项目。对达不到危房改造C、D级标准的房屋进行门窗、顶棚、电路等维修。
4、集中产业项目设施保险和收入低于6600元贫困群体种植业补充保险项目。通过县统一购买社会服务,对全市所有扶贫资金建设的温室大棚进行保险,防止扶贫资产损失,影响群众收入。按照政策对收入低于6600元的建档立卡家庭购买种植业补充保险。
5、巩固安全饮水项目。彻底解决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本着“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原则。对建档立卡人口饮水困难户实施改造。
6、档案整理项目。按照上级档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全市的脱贫攻坚档案进行全面梳理。
7、建档立卡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项目。按照相关政策对建档立卡群众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补贴。
四、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
1263万元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资金用于巩固发展本地区的产业项目,带动本地区6170户13201人稳定增收,人均增收60元。
367.25万元作为巩固住房安全资金,用于补助2019-2021年危房改造项目,改造补贴C、D级危房293户。
258.47万元作为建档立卡群众房屋维修资金,用于2021年“温暖工程”项目,维修危房210户。
15.88万元作为巩固饮水安全资金,用于建档立卡群众饮水安全改造项目,改造饮水40户。
25万元用于集中产业项目设施保险和收入低于6600元贫困群体种植业补充保险项目,够,购买温室大棚保险56栋124亩、种植业补充保险2374亩,带动258户。
8.13万元作为医疗保险补贴资金,用于建档立卡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补贴建档立卡群众8130人,每人100元。
五、带贫减贫情况
通过实施集体产业项目、危房改造项目、种植业补充保险项目、安全饮水项目等政策,使得全市6170户13201人建档立卡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增加收入,不发生返贫现象。真正做到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都要提高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 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指导,搞好服务,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村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挪用、占用、挤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及时资金拨付产业扶持资金,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既可以分批拨付到项目,也可以一次性拨付,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确保程序到位,资金不滞留,项目当年见效。
(三)产业扶贫项目严格履行公示公告程序,杜绝滞留、侵占、挪用、冒领、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项目的实施必须瞄准建档立卡户及边缘易致贫户,项目扶持资金必须用于发展项目或资产收益方面。所有资产收益和投资收益都必须有专账,记录资金的来源和支出,设立总账和相关明细账。做到专款专用,专账专人管理使用扶贫资金。
凤城市扶贫开发事务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