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安保经费助力安全校园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兰山区政府要求保障公办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为公办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为了加强校园安保力量,极大预防校园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兰山财政自2019年起,将校园专职安保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目前,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共有166所,在校师生40多万人。根据2019年9月6日开始实施的DB 37/T 3***1—2019《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要求:(1)全区学校规模在5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2)规模在500人至1 0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3名保安员;(3)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照不低于新增加规模的2‰增配保安员(4)寄宿制学校应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按照这个标准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大约聘用专职安保人员1-2名,平均工资为3900元/月。2021年兰山财政安排专职安保经费1600万元。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兰山财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师生安全为宗旨,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将校园专职安保人员经费作为常规预算安排。确保经费准时拨付,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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