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中介机构服务遴选公告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孝土资发〔2016〕2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项目概况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招标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 (万亩) 招标价 (万元) 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应城市天鹅镇 2 21.6 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应城市陈河镇 3 40 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应城市郎君镇 2.65 35.9 二、遴选办法:招标人通过公开抽取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具体办法见《应城市小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人已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未被湖北省国土厅列入黑名单且不在处罚期 (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需与湖北省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备案相符合; (四)具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应城市天鹅镇、应城市陈河镇、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投标;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必须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是委托代理人),并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 (三)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审查(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副本原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四)提交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名单表上必须有姓名、性别、拟任职务或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证书号、联系电话等。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 (五)参与遴选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配备人员不少于三名,其中项目负责人一名,造价员二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业人员应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库备案信息相对应。 四、报名时间 本次本公告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8:30至2016年10月14日17:00,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持相关资料报名。 五、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每标段分别独立提交) (一) 参加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二)参加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三)参加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请各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招标代理的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10月14日17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必须一次性汇至指定账户,不得以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注明相应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蒲城分行 开户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号:4025 3521 1840 账 号:8201 0000 0002 08223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8:30至9:30 ,地点为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9:3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公开进行,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更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证)参加本工程的开标。 (五)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落款日期应为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9日。(查询函必须查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孝感市国土资源网和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sztbxx.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应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应城市汉宜大道9号 联系人:畅主任 联系电话:0712-3250658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应城市市场路19号 联系人:周小应 联系电话:186****9073 2016年10月9日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孝土资发〔2016〕2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中介机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遴选项目概况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招标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 (万亩) 招标价 (万元) 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应城市天鹅镇 2 47.8 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应城市陈河镇 3 88.2 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应城市郎君镇 2.65 79 二、遴选办法:招标人通过公开抽取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具体办法见《应城市小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人已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未被湖北省国土厅列入黑名单且不在处罚期 (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需与湖北省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备案相符合; (四)具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应城市天鹅镇、应城市陈河镇、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的投标;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必须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是委托代理人),并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 (三)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审查(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副本原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四)提交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名单表上必须有姓名、性别、拟任职务或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证书号、联系电话等。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 (五)参与遴选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1)工程监理单位拟派人员需符合《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鄂土资函〔2015〕1820号)文件规定,配备的从业人员且应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库备案信息相对应。 (2)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项目部配备人员为总监一名,监理员一名;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项目部配备人员为总监一名,监理员三名;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项目部配备人员为总监一名,监理员三名。(项目总监监理的在建项目总共不能超过二个) 四、报名时间 本次本公告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8:30至2016年10月14日17:00,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持相关资料报名。 五、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每标段分别独立提交) (一) 参加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二)参加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 (三)参加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请各投标申请人将上述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10月14日17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必须一次性汇至指定账户,不得以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注明相应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蒲城分行 开户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号:4025 3521 1840 账 号:8201 0000 0002 08223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14:30至15:30 ,地点为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15:3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公开进行,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更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证)参加本工程的开标。 (五)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落款日期应为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9日。(查询函必须查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孝感市国土资源网和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sztbxx.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应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应城市汉宜大道9号 联系人:畅主任 联系电话:0712-3250658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应城市市场路19号 联系人:周小应 联系电话:186****9073 2016年10月9日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孝土资发〔2016〕2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 遴选项目概况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招标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 (万亩) 招标价 (万元) 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 应城市天鹅镇 2 9.5 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 应城市陈河镇 3 15 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 应城市郎君镇 2.65 13.9 二、遴选办法:招标人通过公开抽取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具体办法见《应城市小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人已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未被湖北省国土厅列入黑名单且不在处罚期 (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需与湖北省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备案相符合; (四)具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应城市天鹅镇、应城市陈河镇、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的投标;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必须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是委托代理人),并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 (三)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审查(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副本原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四)提交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名单表上必须有姓名、性别、拟任职务或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证书号、联系电话等。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 (五)参与遴选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招标代理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及特点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且应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库备案信息相对应。 四、报名时间 本次本公告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8:30至2016年10月14日17:00,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持相关资料报名。 五、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每标段分别独立提交) (一) 参加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二)参加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三)参加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请各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招标代理的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10月14日17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必须一次性汇至指定账户,不得以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注明相应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蒲城分行 开户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号:4025 3521 1840 账 号:8201 0000 0002 08223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8:30至9:30 ,地点为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9:3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公开进行,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更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证)参加本工程的开标。 (五)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落款日期应为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9日。(查询函必须查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孝感市国土资源网和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sztbxx.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应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应城市汉宜大道9号 联系人:畅主任 联系电话:0712-3250658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应城市市场路19号 联系人:周小应 联系电话:186****9073 2016年10月9日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孝土资发〔2016〕2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中介机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 遴选项目概况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招标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 (万亩) 招标价 (万元) 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应城市天鹅镇 2 15.8 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应城市陈河镇 3 30.2 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应城市郎君镇 2.65 26.9 二、遴选办法:招标人通过公开抽取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具体办法见《应城市小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人已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未被湖北省国土厅列入黑名单且不在处罚期 (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需与湖北省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备案相符合; (四)具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应城市天鹅镇、应城市陈河镇、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的投标;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必须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是委托代理人),并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 (三)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审查(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副本原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四)提交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名单表上必须有姓名、性别、拟任职务或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证书号、联系电话等。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 (五)参与遴选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工程复核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及特点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且应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库备案信息相对应。 四、报名时间 本次本公告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8:30至2016年10月14日17:00,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持相关资料报名。 五、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每标段分别独立提交) (一) 参加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二)参加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三)参加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请各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招标代理的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10月14日17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必须一次性汇至指定账户,不得以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注明相应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蒲城分行 开户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号:4025 3521 1840 账 号:8201 0000 0002 08223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14:30至15:30 ,地点为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15:3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公开进行,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更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证)参加本工程的开标。 (五)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落款日期应为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9日。(查询函必须查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孝感市国土资源网和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sztbxx.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应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应城市汉宜大道9号 联系人:畅主任 联系电话:0712-3250658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应城市市场路19号 联系人:周小应 联系电话:186****9073 2016年10月9日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测量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孝土资发〔2016〕2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应城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测量中介机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 遴选项目概况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招标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 (万亩) 招标价 (万元) 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测量) 应城市天鹅镇 2 16 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测量) 应城市陈河镇 3 24 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测量) 应城市郎君镇 2.65 21.2 二、遴选办法:招标人通过公开抽取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具体办法见《应城市小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人已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未被湖北省国土厅列入黑名单且不在处罚期 (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需与湖北省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备案相符合; (四)具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应城市天鹅镇、应城市陈河镇、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测量的投标;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必须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是委托代理人),并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 (三)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审查(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副本原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四)提交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名单表上必须有姓名、性别、拟任职务或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证书号、联系电话等。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 (五)参与遴选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测量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及特点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且应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库备案信息相对应。 四、报名时间 本次本公告时间为016年10月9日8:30至2016年10月14日17:00,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持相关资料报名。 五、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每标段分别独立提交) (一) 参加应城市天鹅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 验收测量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二)参加应城市陈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三)参加应城市郎君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请各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招标代理的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10月14日17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必须一次性汇至指定账户,不得以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注明相应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蒲城分行 开户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号:4025 3521 1840 账 号:8201 0000 0002 08223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14:30至15:30 ,地点为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15:30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交易厅公开进行,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更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证)参加本工程的开标。 (五)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落款日期应为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9日。(查询函必须查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孝感市国土资源网和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sztbxx.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应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应城市汉宜大道9号 联系人:畅主任 联系电话:0712-3250658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应城市市场路19号 联系人:周小应 联系电话:186****9073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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