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12月1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泽云、张于炳、罗双平、郑育生、田继芳、田林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掇刀区副区长高奎军,区人民法院院长唐崇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立金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四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荆门市掇刀区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查修改《荆门市掇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通过补选,选举刘昌发同志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决定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2月22至25召开。
(何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