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9月18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鄂州超市凤凰店经营的上海青(白菜)进行抽样检验。2019年10月21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认定该品种上海青(白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我区食品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鄂州超市凤凰店经营的上海青(白菜)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PP1942***********00)。2019年10月21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019CJ06690)认定该品种上海青(白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119.6元行政处罚决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